更新日期:2026年1月1日
本《礼品卡转让协议》(以下简称"本协议")由您(以下简称"转让人"或"您")与深圳市骏融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本公司"或"受让人")就您通过骏融发卡平台(你的域名)转让礼品卡事宜所签订。
1.1 本协议所指标的为转让人合法持有的各类礼品卡、预付卡、储值卡、电子券、兑换码等具有货币价值的虚拟或实体凭证(以下统称"礼品卡"),具体以转让人在平台提交的卡种为准。
1.2 转让标的物为礼品卡所承载的余额或权益,转让完成后,该余额或权益归属于受让人。
2.1 转让人保证对转让的礼品卡拥有完整、合法的所有权,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、争议或纠纷。
2.2 转让人保证礼品卡的来源合法,非通过盗窃、诈骗、黑客攻击等非法手段获取。
2.3 转让人保证礼品卡未被使用、冻结、挂失、作废或存在其他影响正常使用的限制。
2.4 转让人保证卡密信息真实准确,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转让。
2.5 转让人保证转让行为不违反礼品卡发卡方的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。
2.6 如因转让人违反上述保证导致受让人遭受损失的,转让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3.1 转让人在平台选择卡种、面额,输入卡密信息并确认报价后提交,即视为发出转让要约。
3.2 平台对卡密进行验证,验证通过即视为受让人接受要约,转让合同成立。
3.3 验证通过后,转让价款自动计入转让人的平台账户余额。
4.1 转让价款以提交时系统显示的价格为准,转让人确认提交即表示认可该价格。
4.2 转让价款将计入转让人平台账户,转让人可通过支付宝或银行卡提现至其个人账户。
4.3 因提现产生的银行手续费(如有)由转让人承担。
5.1 礼品卡验证通过后,卡内余额或权益的所有权即转移至受让人,转让人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使用、转让或要求返还该礼品卡。
5.2 受让人有权自行处置已受让的礼品卡,转让人不得干涉。
5.3 如发卡方后续对礼品卡进行冻结、作废导致受让人无法使用的,转让人不承担责任(转让人存在过错的除外)。
5.4 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可擅自转让给第三方。
6.1 如转让人提交的礼品卡存在虚假、已使用、被冻结等情形的,受让人有权要求转让人退还已支付的转让价款并赔偿损失。
6.2 如转让人利用平台从事洗钱、套现等违法犯罪活动的,受让人有权冻结其账户、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6.3 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(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、律师费、诉讼费等)。
7.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7.2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向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8.1 本协议为《骏融发卡用户服务协议》的组成部分,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8.2 如本协议与主协议存在冲突的,以本协议为准。本协议未尽事宜,适用主协议的相关规定。
8.3 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修改本协议,修改后的协议在平台公布后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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